上海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作为上海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在市委、市政府和中国贸促会的领导下,服务上海外经贸、服务中外企业,以促进贸易投资活动自由化、便利化为主要职能,促进对外贸易、双向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为中外经贸合作牵线搭桥,为拉紧中外企业利益纽带、推动国际经贸往来,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等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贸易投资促进专员1名(管理岗)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学习沟通能力和敬业协作精神;
(二)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详见《招聘简章》(附件1);
(三)已参加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24年3月30日组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集中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在164.8分以上,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已进入体检、政审等拟录用环节的人员请勿再次报名);
(四)2024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均可报名。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有应聘意向者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2),填妥后随同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明、2024年事业单位集中招聘笔试成绩单及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hr@cpitsh.org,邮件标题注明:本人姓名+笔试成绩。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止。应聘者应如实提交应聘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相关面试和考核通知。未进入面试范围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安排
面试由本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
4、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若体检不合格者、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或者隐瞒重大疾病的,单位将不予录用。
5、政审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录用人员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本市事业单位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老师
一、招聘岗位
贸易投资促进专员1名(管理岗)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学习沟通能力和敬业协作精神;
(二)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详见《招聘简章》(附件1);
(三)已参加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24年3月30日组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集中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在164.8分以上,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已进入体检、政审等拟录用环节的人员请勿再次报名);
(四)2024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均可报名。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有应聘意向者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2),填妥后随同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明、2024年事业单位集中招聘笔试成绩单及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hr@cpitsh.org,邮件标题注明:本人姓名+笔试成绩。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止。应聘者应如实提交应聘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相关面试和考核通知。未进入面试范围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安排
面试由本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
4、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若体检不合格者、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或者隐瞒重大疾病的,单位将不予录用。
5、政审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录用人员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本市事业单位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63865573